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5-09-12 10:00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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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隶属于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职能,不承担相关行政职能。

北京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所属14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

  1.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清河休养所

  2.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小营休养所

  3.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平里休养所

  4.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亚运村休养所

  5.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莲花池休养所

  6.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恩翠休养所

  7.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阳光休养所

  8.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龙庆峡休养所

  9.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北苑休养所

  10.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立休养所

  11.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昆玉休养所

  12.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13.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郑常庄休养所

  14.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京润休养所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947195.58万元,比上年减少157542.56万元,下降14.2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13480.13万元,比上年减少164780.53万元,下降21.17%。

1.财政拨款收入439747.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1.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747.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1.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73732.59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8.32%。

图1:收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92410.09万元,比上年减少78929.93万元,下降10.23%,其中:基本支出28340.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9%;项目支出664069.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1592.93万元,比上年减少26430.73万元,下降4.42%。主要原因:服管用房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452.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40.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443.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46%;卫生健康支出1967.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8.3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8.3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部分培训采用视频方式开展,培训费支出下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年初预算398252.24万元,2024年度决算37044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年初预算3330.81万元,2024年度决算316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9%。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动、调离,实际支出比预算少。

“退役安置”(款)2024年年初预算394921.43万元,2024年度决算367279.5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3.00%。主要原因:本年度服管用房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比2024年年初预算2041.48万元,2024年度决算196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决算1967.72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2041.48万元减少73.76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动、调离,实际支出比预算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287.3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3.8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66.85万元减少22.9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 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8万元, 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8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级部门的调研检查等公务支出。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2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43.8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66.778万元减少2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90.67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90.67万元一致,主要原因2024年度购置(更新)2辆服务保障军休干部的大型客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3.1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76.10万元减少22.9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成本管控,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94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78.48万元,比上年159.39万元增加19.09万元,增长原因:为满足正常办公需要,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等适当有所增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7.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4.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0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共有车辆9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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