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意见》出台的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对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及退役军人事务部等 20 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与28个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关于《意见》出台的重要性
《意见》的出台,能更好地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党和政府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对于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形成拥军优属的价值导向和浓厚社会氛围具有积极正向作用。
一是明确了优待工作的原则,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等4项原则,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规范细化优待条件和内容。
二是搭建了优待工作的整体框架,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整合现行较为零散的优待政策,形成针对全体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政策体系,健全了管理机制,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优待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方向。
三是更加注重精神褒扬和激励,如倡导利用大型集会、赛事播报,航班、机场、车站、影院的广播视频等载体和形式,宣传传立功受奖军人和优秀军人家属代表先进事迹。
四是与贡献匹配的优待得到体现,综合考虑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所作贡献,给予相应优待,树立贡献越大优待越多的鲜明导向,促进优待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三、关于《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4部分。
一是指导思想。
二是基本原则。明确了优待工作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的主要原则。
三是优待内容。提出了荣誉、生活、养老、住房、教育、文体、医疗、交通、法律、科技、金融、社会等12个方面的优待内容;在兼顾普惠与贡献的基础上,统筹设计优抚对象的优待项目,明确了不同对象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四是组织保障。对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营造尊崇氛围、强化监督考核等提出相关要求,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四、关于优待目录清单
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分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5类,共计123条。
五、关于落实工作的保障
为确保《意见》落地落实,《意见》明确要求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营造尊崇氛围、强化监督考核4个方面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