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日期:2022-11-18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字号: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

2021年12月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22年1月1日,新制定的《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退役军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法》《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政策法律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

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是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任务的迫切需要,是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的有力措施,对于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健全本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

要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实际需要,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强化法律援助保障,确保退役军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需要维护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目标是到2022年底,基本形成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到2035年,基本形成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供给模式,退役军人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

四、《实施意见》的基本考虑

《实施意见》对标《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结合北京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强化保障和落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一是在基本原则上,强调坚持首善标准原则,突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高标准。二是在设立服务窗口站点上,强化法律援助联系点普法宣传的职责,结合“以案普法”,增强法律宣传效果。三是在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上,提出鼓励退役军人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落实了建设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的要求,拓宽了退役军人投身社会实践的形式和内容。四是在强化咨询服务上,增加了各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就近就便为军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满足服务保障军休人员的需求。五是在建立协作机制上,增加了对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依法减免相关公证、司法鉴定费用,为法律援助中的退役军人提供实际有效的帮助。六是在强化检查指导上,强调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规范监督,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五、《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五部分、17个方面内容: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3方面内容。第二部分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包括设立服务窗口站点、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服务规范标准、强化咨询服务、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5方面内容。要求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及法律援助联络点,鼓励多方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做好日常接待和法律援助指引,加强法律咨询解答与告知,优先办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事项等。第三部分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包括建立协作机制、优化办理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加强跟踪督办4方面内容。要求促进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申请,合理指派案件承办人员,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等。第四部分丰富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包括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完善便民服务机制2方面内容。要求宣传普及退役军人法律知识,引导退役军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运用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服务场所(窗口)、联络点、公共法律服务网、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作用,并为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提供便捷服务等。第五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包括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检查指导、强化宣传引导3方面内容。要求发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宣传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成效,奖励和表彰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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