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0-03-30 10:48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

2019年是全市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组建到位、奠基起新之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为目标,不断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2019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法治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地位,聚焦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系统梳理职权依据,编制权责清单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新组建的机构,职能来自民政、人社、部队等多个部门、领域。系统梳理法规依据,厘清权责事项是全面履行部门职能的基础和前提。建局之初,就把此项工作列为首要工程。为方便日常工作使用,编印了《北京市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文件汇编》。组织开展了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根据权力运行环节,逐项编制了责任清单,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适时跟进政策法规“立改废”,2次动态调整权力清单。

(三)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合法性审核机制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第一时间启动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的落实意见,研究制定《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管理,确保出台各项退役军人事务政策的合法性、统一性和连续性。4次对全局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建议废止8件,继续有效66件。提出修订《北京市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和《北京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共21条内容的建议。加强对业务合同、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审查合同170余件、各类政策文件60余件,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制定《中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责任追究等。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疑难事项办理、法律培训、重大项目签约和复议诉讼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五)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北京市“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制定《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具体举措》,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研究制定北京市退役军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听证标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编制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检查单。

(六)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动完善内部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圆满完成2019年人大政协提案议案11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推动完善内部监督,瞄准重大活动任务,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抓好服务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监督;聚焦改革、发展、稳定重大举措,加强对推进退役军人四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监督;响应“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创新举措,强化“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情况监督,积极推动任务落实、举措落地。聚力专项督查督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问题专项整治。贯彻落实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专项治理,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谈话提醒等方式,实施跟踪督办,确保专项任务圆满完成。

(七)加强普法宣传,培育法治意识

制定《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办法(试行)》《2019年市局领导班子会前学法计划》,开展会前学法5次。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专题研讨班,各区主管退役军人工作的副区长、相关委办局共计44人参加培训。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普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意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集中开展“红色英烈”、“ 最美退役军人”宣传活动。

(八)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有序推进决策督查,推进《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涉及我局工作任务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每月跟踪办理情况并按要求上报市委市政府。及时开展专项督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对蔡奇、陈吉宁同志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建设工作批示开展专项督查。大力抓好“接诉即办”工作督查,研究制定《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接诉即办”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首接负责、即接即办、全覆盖回访等工作机制,制定“接诉即办”职责分工、办理、回访、行为规范等9项规章制度,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月分析制度,设立“接收单、回访单、督办单、疑难单”工作台账,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对办理进度缓慢、效果不好等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及时解决退役军人反映的问题。

2019年,我局尽最大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制度建设还需持续加强;二是退役军人法规政策体系亟待重塑;三是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设定的处罚条款实际工作中难以执行;四是基层行政机构和服务体系“手和腿还没长齐”,基层部门没有专职法治机构和法治人员,人员力量与担负的任务不相匹配。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交汇之年,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收官之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退役军人事业不断发展。

一是加强退役军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等文件,对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进行整体设计、全新重塑,为退役军人工作持续发展提供可靠制度保证。

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注重发挥起草部门自我审查、法治部门法治审查、法律顾问单位联合审查机制作用。加快政策制度的“立改废释”,及时对现行的政策制度进行清理。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权力清单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等相关制度,提升执法监督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活动。

五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统筹谋划会前学法,科学设置学法内容,精心组织学法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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