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