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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4-03-14 10:00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拟订本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本市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落实本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本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本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内设13个处室,分别为秘书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规划财务处、移交安置处、就业创业处、军休服务管理处、拥军优抚处、褒扬纪念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纪委、工会,所属北京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事务中心2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行政编制76人,实有人数68人;事业编制47人,实有人数28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421222.91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数415529.68万元增加5693.23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20112.1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0112.1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8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80.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030.78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030.78万元。

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421222.9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415529.68万元增加5693.23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增加。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4183.1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0.99%,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4409.64万元减少226.46万元,下降5.14%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417039.7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411120.04万元增加5919.69万元,增长1.44%。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个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8.6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少0.8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38.2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1.8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90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8.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8.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9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6万元,其他支出1.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9.40万元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单位实际需求,从严从紧编制车辆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4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4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97.8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730.17万元,其中:公共服务预算2472.41万元,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预算1257.7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9.6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8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2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17039.73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共有车辆6台,共计119.9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共计105.1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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