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4-02-29 10:00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大中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拟订本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本市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落实本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本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本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置13个处室,分别为秘书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规划财务处、移交安置处、就业创业处、军休服务管理处、拥军优抚处、褒扬纪念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纪委、工会。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包括18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北京市军供站、北京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以及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下设的13个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和1个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行政编制76人,实际68人;事业编制1113人,实际844人;离退休人员4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7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预算1167373.8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927714.74万元增加239659.13万元,增长25.83%。主要原因是接收的军休干部人数增加,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和部队负担的军休干部人员经费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17663.3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7663.3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98477.59万元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98477.59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51232.96万元
1.上年结转结余251232.96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支出预算1167373.8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927714.74万元增加239659.13万元,增长25.83%。主要原因是接收的军休干部人数增加,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和部队负担的军休干部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8641.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31%,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36819.27万元增加1822.51万元,增长4.95%。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128732.1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890895.47万元增加237836.63万元,增长26.70%。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北京市军供站等18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20.4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4.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38.2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1.8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98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80.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90.6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69.79万元增加20.88万元,主要原因:结合我局公务用车实际情况,对现有车辆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89.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1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7.3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2.24万元,其他支出15.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06.35万元减少16.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单位实际需求,从严从紧编制车辆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88.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2.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85.9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730.17万元,其中:公共服务预算2472.41万元,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预算1257.7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机关、北京市军供站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40.8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4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3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20159.12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113台,共计2360.5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2台(套)、共计1095.69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