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2023-09-14 10:00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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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1992年成立,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办事〔2019〕8号),由北京市民政局转隶至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军休干部、退休志愿兵、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承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职能,不承担相关行政职能。
北京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机关本级包括10个处室。所属14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
1.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清河休养所
2.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小营休养所
3.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平里休养所
4.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亚运村休养所
5.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莲花池休养所
6.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恩翠休养所
7.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阳光休养所
8.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龙庆峡休养所
9.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北苑休养所
10.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立休养所
11.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昆玉休养所
12.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13.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郑常庄休养所
14.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京润休养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962人,实有人数72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15710.19万元,比上年增加107589.55万元,增长15.1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55373.43万元,比上年增加16067.32万元,增长2.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098.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4.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39275.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5.08%。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5316.69万元,比上年增加47620.36万元,增长10.64%,其中:基本支出28898.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3%;项目支出466418.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6218.05万元,比上年增加67588.17万元,增长15.77%。主要原因:军休干部基数增加导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645.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1.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864.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53%;卫生健康支出1769.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1.5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38.81万元,下降77.0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2年度决算11.5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38.81万元,下降77.07%。主要原因: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部分培训采用视频方式开展,培训费支出下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377864.5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18647.07万元,增长45.7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2661.8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36.69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退役安置”(款)2022年度决算375202.7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18610.38万元,增长46.23%。主要原因:中央资金分批下达,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769.1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5.1万元,下降1.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1769.1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5.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505.8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4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1.85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2.79万元减少70.9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0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64万元减少0.61万元。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调研检查等公务支出。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1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71.82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42.16万元减少70.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15.3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33.42万元减少18.1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核减1个车辆购置指标。2022年度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56.52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08.74万元减少52.22万元,主要原因:加强成本管控,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1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1.4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2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7.68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9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66.83万元,比上年减少5.32万元,减少原因: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9.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2.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2.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3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112台,2430.1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学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置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2.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反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3.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