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16 10:00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大中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办事〔2019〕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于2019年3月更名为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隶属于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志愿兵、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职能。
(二)机构设置
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本级内设10个处室,分别为秘书处、安置处、军工处、服管处、建房处、党群处、人事处、计财处、审计处、纪检处。下属14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三级预算事业单位,分别为:
1.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清河休养所
2.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小营休养所
3.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平里休养所
4.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亚运村休养所
5.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莲花池休养所
6.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恩翠休养所
7.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阳光休养所
8.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龙庆峡休养所
9.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园休养所
10.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北苑休养所
11.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立休养所
12.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昆玉休养所
13.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14.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郑常庄休养所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962人,实有人数70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91410.47万元,比上年减少95548.11万元,下降16.2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4884.90 万元,比上年减少199041.00 万元,下降37.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125.31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98%;其他收入 6759.59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1253.45 万元,比上年减少120708.66 万元,下降27.31%,其中:基本支出24732.5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0%;项目支出296520.9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3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8428.38 万元,比上年增加202007.05 万元,增长137.96%。主要原因:一是全市军休干部实施持卡就医集中结算,原市对区退役安置专项转移支付中军休干部医保费调整为市级预算;二是全市部队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人数增长,退役安置补助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401.8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7.19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133.27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48%;卫生健康支出1261.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54万元,下降84.61%。其中:
“进修及培训 ”(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7.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54万元,下降84.61%。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采取视频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进一步压缩培训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20年度决算243133.27 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474.78 万元,增长50.4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152.70 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8.98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人员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退役安置”(款)2020年度决算240980.5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653.77 万元,增长51.25%。主要原因:一是全市军休干部实施持卡就医集中结算,原市对区退役安置专项转移支付中军休干部医保费调整为市级预算;二是全市部队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人数增长,退役安置补助经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 2020年度决算1261.35 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减少279.13万元,下降18.1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261.35 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减少279.13万元,下降18.12%。主要原因:落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单位缴费的通知》要求,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561.90 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本级及所属14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70.1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5.58万元减少115.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1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数0.90万元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公务接待事项中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业务交流和调研指导工作等方面。公务接待4批次,公务接待2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70.0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84.67万元减少114.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152.1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68.17万元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购买车型调整,减少车辆购置经费。2020年购置(更新)5辆,车均购置费30.4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17.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16.50万元减少98.61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6.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8.07万元,保险26.0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7.29万元。202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50.79万元,比上年减少27.41 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6.0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9.6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4.89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1.6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3.0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2.8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57台,3734.3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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