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任务书》。
2.接收单位核对移交材料和军休干部档案材料。
3.组织召开接收单位与部队、军休干部“三方”见面会。
4.办理接收和落户相关手续。
5.组织召开新接收军休干部欢迎会,介绍有关情况,宣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