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率先出台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扶持奖励办法

日期:2024-08-12 09:20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

2024

北京市退役军人创业成果巡礼

区局工作篇





  平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为进一步鼓励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激励退役军人学历提升,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在区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奖励,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于2022年1月在全市率先出台《平谷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退役三年内士兵在平谷区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或从事个体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申请最高三年的贷款贴息,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并且运营满一年给予1万元奖励,运营满三年再给予1万元奖励;退役大学生士兵创办企业再给予1万元奖励。用人单位录(聘)用退役三年内士兵满一年,按1万元/人给予奖励;连续录用满两年再按1万元/人给予奖励;连续录用满三年,再按2万元/人给予奖励;录用残疾军人按1万元/人/年给予奖励。退役士兵考入高等院校,补贴每年不超过5000元学杂费,并且凭毕业证给予3000元奖励。退役两年内士兵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给予3000元奖励。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甄栋安在平谷区创办企业,提交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扶持奖励材料。


  自《办法》出台以来,共惠及退役军人及企业43人次,提供就业创业扶持奖励资金40.9万元。通过该《办法》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热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下一步,平谷区将继续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宣传引导,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实现退役军人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双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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