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顺义区、平谷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公示
日期:2021-07-30 12:05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大中小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分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单位自查自评、区级事务部门初审、市级事务部门复审、部级组织复核”的工作步骤和安排,于7月下旬组织完成顺义区、平谷区2个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的复审工作。顺义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市级交叉验收复审中评分为94分(含加分3分),平谷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市级交叉验收复审中评分为96分(含加分4分),达到了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创建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7月30日至8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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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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