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政策优化促优抚对象临时救助提效升级
日期:2020-08-18 17:09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大中小
密云区高度重视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工作,通过摸排调研,在征求各镇街(地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工作人员意见基础上,与退役军人开展座谈交流了解实际困难和需求,在全市率先出台《北京市密云区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办法(暂行)》,切实为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为困难退役军人享受政策帮扶提供了坚实保障。
扩大人员范围,覆盖更加全面
放宽优抚对象临时救助人员范围,将“本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和本区户籍的退出消防救援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现“救助全覆盖”。
扩大范围后,密云区优抚对象临时救助范围包括以下人员:具有本区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含消防救援人员)遗属、病故军人(含消防救援人员)遗属、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具有本区户籍的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过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系统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的本区退役军人。具有本区户籍的退出消防救援人员。在密云区服现役的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
放宽申请条件,打破救助局限
在原有救助条件的基础上,新增因子女教育(以民政部门给予教育救助的目录范围为依据)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因年老体弱、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失业、下岗、见义勇为、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
细化分类标准,更加侧重急难
细化分类救助标准,让救助标准不再一概而论,对遭遇重大疾病、突发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积极发挥临时救助的灵活性、及时性等功能作用,为退役军人办实事,实现“应救尽救”。
《办法》特别细化了,各类情况的救助标准,将救助分为4大类:因大病、危重病造成生活困难的享受医疗减免的优抚对象和不享受医疗减免的优抚对象;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优抚对象房屋全部倒塌,不能居住失去生活条件的,部分倒塌修复后能够居住失去生活条件的,住房能够居住失去生活条件的;因子女上学造成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的;因年老体弱、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失业、下岗、见义勇为等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严把审核关口,防止虚假申请
严格落实政策,把好审核审批关口,防止虚假申请、不符救助情况的发生。鼓励支持退役军人就业,靠自己的能力自食其力,促使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气,让救助资金真正落到需要的人手中。
自《办法》实施以来,许多困难退役军人得到了及时救助。
密云区不老屯镇转山子村退役军人丁某家中突然失火,四间正房因救火不及时全部烧毁、坍塌,只剩残垣断壁,室内物品全部损毁,损失约18万元,经公安、消防、保险公司查证为线路老化,引起火灾。丁某以退役军人的身份申请优抚对象临时救助,给予临时救助2万元。虽然相较损失救助并不算多,但切实解决了燃眉之急。
于某某解放复员军人,今年91岁,耳聋眼花,影响正常交流与生活,其妻子也体弱多病,两位老人日常用药支出大,家庭条件困难。密云区退役军人局工作人员按照《办法》认真核实有关情况,深入了解其子女家庭收入,认定其符合救助条件,决定给予3000元的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