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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行政执法计划

日期:2022-03-03 18:37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制定2022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事项

   (一)对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单位是否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军人工作任务。

   (二)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是否按规定与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三)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是否对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二、检查主体、依据及时间

   (一)检查主体: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七十七条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条有关内容。

   (三)检查时间:2022年全年

   三、检查对象及比例

   (一)检查对象:市、区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单位

   (二)检查比例:市不低于5%,区不低于10%

四、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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