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日期:2022-03-31 17:36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大中小
为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领域行政检查工作,提升检查效率和质量,履行应有的监管职责,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现依照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权力清单要求,结合退役军人事务特点,制定2022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保障待遇,加强监督审查力度。
1.严格检查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落实优待情况。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经责令限期履行后逾期仍未履行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事项:征兵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执行优待义务。
法律依据: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八条,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检查主体: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管理对象基数:征兵单位
检查比例: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开展抽查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2.严格审核领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申请领取相关材料。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事项:是否按照规定申报领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
法律依据: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2)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3)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检查主体: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管理对象基数:符合相关条件的优抚对象及义务兵
检查比例: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检查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3.严格审核优抚对象医疗报销报销制度。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事项:是否按照规定递交真实有效医疗药费单据。
法律依据: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2)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3)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检查主体: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管理对象基数:朝阳区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
检查比例: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优抚对象进行抽查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4.加大力度对病故军人遗属出具的证明材料审查。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事项:是否按照规定递交真实有效的申领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九条,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2)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3)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检查主体: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管理对象基数:符合相关条件的优抚对象及义务兵
检查比例: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抽查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5.保障烈士遗属待遇,严格落实各单位对烈士遗属履行优待义务。按照《烈士褒扬条例》,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事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执行优待义务。
法律依据: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第三十五条,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检查主体: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管理对象基数: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
检查比例:按照相关要求对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开展抽查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二、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监督力度
1.严格检查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落实情况。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事项:是否按规定与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条,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检查主体: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管理对象基数:接收朝阳区安置退役士兵单位
检查比例: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抽查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2.严格检查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所在单位因其残疾与其结束劳动(人事)关系的情况。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事项:是否对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条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三)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检查主体: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管理对象基数:接收朝阳区安置退役士兵单位
检查比例: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抽查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3.严格检查退役军人安置任务完成情况。按照《退役军人保障法》,对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军人工作任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行为进行处罚。
检查事项:对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单位是否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检查主体: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管理对象基数:接收朝阳区安置退役军人单位
检查比例: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抽查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三、其他事项
本单位无涉企和双随机检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