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日期:2021-09-24 09:36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大中小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根据《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结合全区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特制订我局2021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检查依据
《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三、检查方式
抽查,主要采取网上信息系统核查,档案资料审查,与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等当事人电话访问等。
四、检查对象
优抚对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及其安置单位。
五、检查范围
优抚对象抚恤金、补助及补贴费发放情况;优抚对象是否存在冒领、骗取医药费或优待抚恤金等情况;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履行优待义务的情况;退役士兵安置情况;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履行优待义务的情况等。
六、检查数量
人均执法量不低于70件(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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