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单(含行政检查标准)
日期:2026-09-07 16:00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大中小
(一)退役军人安置检查单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时 分 检查单号:
检查对象 | 个人 | 姓名 | ||||
性别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法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名称 | ||||||
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名称 | ||||||
类型 | ||||||
负责人姓名 | ||||||
住所或地址 | ||||||
联系方式 | ||||||
检查地点 | ||||||
检查事项、要点、方式、标准、层级及结果 | ||||||
检查事项 | 检查子事项 | 检查要点 | 检查方式 | 检查标准 | 实施层级 | 检查结果 |
退役军人安置 | 是否违法与残疾退役军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 核查违法解除残疾退役军人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情况 | □现场检查 | 与残疾退役军人签订合法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 市级/区级 | □合格 |
是否依法与退役军人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 核查与退役军人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情况 | □现场检查 | 与退役军人签订合法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 市级/区级 | □合格 | |
是否在国家政策之外另设接收条件、提高安置门槛 | 核查另设接收条件、提高安置门槛情况 | □现场检查 |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 | 市级/区级 | □合格 | |
是否将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编制截留、挪用 | 核查截留、挪用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编制情况 | □现场检查 | 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落实安置退役军人编制 | 市级/区级 | □合格 | |
是否按照规定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待遇 | 核查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待遇情况 | □现场检查 | 按照规定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待遇 | 市级/区级 | □合格 | |
是否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安置计划 | 核查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安置计划情况 | □现场检查 | 按计划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安置计划 | 市级/区级 | □合格 | |
是否存在其他违反退役军人安置法律法规行为 | 核查其他违反退役军人安置法律法规的情况 | □现场检查 |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置退役军人工作 | 市级/区级 | □合格 | |
检查结论 | □合格 □不合格 | |||||
检查人 | 执法人员: | 证号: | 记录人: | 被检查人: | ||
执法人员: | 证号: | |||||
备注 | ||||||
(二)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检查单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时 分 检查单号:
检查对象 | 个人 | 姓名 | ||||
性别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法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名称 | ||||||
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名称 | ||||||
类型 | ||||||
负责人姓名 | ||||||
住所或地址 | ||||||
联系方式 | ||||||
检查地点 | ||||||
检查事项、要点、方式、标准、层级及结果 | ||||||
检查事项 | 检查子事项 | 检查要点 | 检查方式 | 检查标准 | 实施层级 | 检查结果 |
退役军人抚恤优待 | 是否履行军人优待义务 | 核查履行军人优待义务情况 | □现场检查 |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军人优待措施 | 市级/区级 | □合格 |
是否冒领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 | 核查冒领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情况 | □现场检查 | 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后按照规定标准领取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 | 市级/区级 | □合格 | |
是否伪造残情、伤情、病情骗取医药费等费用或者相关抚恤优待待遇 | 核查伪造残情、伤情、病情骗取医药费等费用或者相关抚恤优待待遇情况 | □现场检查 | 残情、伤情、病情真实,经审核认定符合领取条件 | 市级/区级 | □合格 | |
是否出具虚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 | 核查出具虚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情况 | □现场检查 | 证件、印章真实有效,经审核认定符合领取条件 | 市级/区级 | □合格 | |
是否存在其他弄虚作假骗取抚恤优待待遇 | 核查其他弄虚作假骗取抚恤优待待遇情况 | □现场检查 | 提交材料与事实相符,经审核认定符合领取条件 | 市级/区级 | □合格 | |
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是否履行优待义务 | 核查履行烈士遗属优待义务情况 | □现场检查 |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烈士遗属优待措施 | 市级/区级 | □合格 | |
是否冒领烈士褒扬金、抚恤金、补助,出具虚假证明或者伪造证件、印章骗取烈士褒扬金或者抚恤金、补助 | 核查冒领烈士褒扬金、抚恤金、补助,出具虚假证明或者伪造证件、印章骗取烈士褒扬金或者抚恤金、补助情况 | □现场检查 | 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后按照规定标准领取烈士褒扬金、抚恤金、补助 | 市级/区级 | □合格 | |
检查结论 | □合格 □不合格 | |||||
检查人 | 执法人员: | 证号: | 记录人: | 被检查人: | ||
执法人员: | 证号: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