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规定,军人、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军士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
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自组建以来,本着依法依规、积极有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北京地区实际,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提供优待优惠服务,先后推出了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优待、部分景点优惠、三大通信运营商优惠、中石油中石化优惠等具体举措,并建设开通北京市社会化拥军服务平台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线上线下联动的优惠优待服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丰富完善优待优惠服务项目,为广大退役军人做好服务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