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
办理优待证所需材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原件;3.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证件丢失、字迹不清存疑或以上证件中未显示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的,还需提供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4.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需提供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5.立功受奖人员需提供立功受奖材料或证明;6.帮扶援助对象需提供低保证、特困证等证明;7.电子照片:个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8.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情况说明;无工作单位的,需本人签署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并配合提供政府函询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
如您非本市户籍,办理北京优待证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请您携带以上材料,前往任一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以上具体要求,参见我局官网公布的信息http://tyjrswj.beijing.gov.cn/zwgk/jdzcjiedu/202204/t20220408_2669428.html。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