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北京市2020年面向社会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公告》的通知
日期:2020-07-31 17:15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大中小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北京市2020年拟在本市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300名,其中,定向招录退役士兵100名。现将招录公告转发如下,请广大退役士兵积极踊跃报名。
一、关于定向招录退役士兵消防员的岗位说明
(一)消防救援队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50名,均为男性。主要从事城市灭火、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工作单位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所属各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站(中队)。
(二)森林消防队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50名,其中男性49名、女性1名。主要从事森林防火灭火、综合救援以及执勤战备等工作,工作单位为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
二、关于定向招录退役士兵消防员的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四)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取得北京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5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七)身体和心理健康;(八)具有良好的品行;(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三、关于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报名。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18时,招录对象可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招录对象也可到北京市各区消防员招录现场咨询点,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按照类别选择退役士兵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将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招录对象才可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未通过初审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因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未通过初审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经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后,招录对象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9月20日前申报,9月21日0时起不再受理。
(三)现场复核。网上初审合格的招录对象,须详细阅读《现场复核有关事项说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现场复核。非本市户籍的招录对象还须携带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现场复核的招录对象,须现场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历次消防员招录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和2019年第二次消防员招录中公示录用未报到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关于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均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2.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3.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