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10:00  来源: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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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1992年成立,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京编办事〔2019〕8号),由北京市民政局转隶至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军休干部、退休志愿兵、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承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职能,不承担相关行政职能。

北京市军休安置事务中心机关本级包括10个处室。所属15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

1.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清河休养所

2.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小营休养所

3.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平里休养所

4.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亚运村休养所

5.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莲花池休养所

6.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恩翠休养所

7.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阳光休养所

8.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龙庆峡休养所

9.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园休养所

10.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北苑休养所

11.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立休养所

12.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昆玉休养所

13.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14.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郑常庄休养所

15.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京润休养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015人,实际69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08120.64万元,比上年增加216710.17万元,增长44.1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9306.11万元,比上年增加204421.21万元,增长61.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529.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0.73%;其他收入211776.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9.2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47696.33万元,比上年增加126442.88万元,增长39.36%。其中:基本支出2593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9%;项目支出421754.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21%;经营支出3.0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8629.88万元,比上年增加80201.50万元,增长23.02%。主要原因:2020年7月全市军休干部实施持卡就医,2021年全年医保费集中结算,医保费支出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874.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71.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967.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45%;卫生健康支出1835.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1.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60万元,下降30.0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71.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60万元,下降30.06%%。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部分培训采用视频方式开展,培训费支出下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44967.3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0750.29万元,增长35.7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586.3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5.41万元,下降8.40%。主要原因:人员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退役安置”(款)2021年度决算342402.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0973.07万元,增长36.18%。中央转移资金分批下达,退役安置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835.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减少337.61万元,下降15.5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835.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37.61万元,下降15.54%。主要原因:人员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707.4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5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14.7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87.36万元减少72.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74万元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接待公务交流人数减少,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业务交流和调研指导工作等方面,公务接待3批次,公务接待2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14.7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86.61万元减少71.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141.05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141.05万元持平。2021年购置7辆,车均购置费2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73.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45.56万元减少71.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完成车改,部分车辆不再使用;二是加强成本管控,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4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8.8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6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5.74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3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72.15万元,比上年增加21.3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防疫物资消耗加大及落实车改单位远郊公务活动交通费,使得财政拨款的公用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3.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3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60台(其中财政供养131台),3791.8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评表详见附件。



北京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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