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1-07-13 15:53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京政办发〔2011〕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四个服务”工作,提高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切实推进落实市政府与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框架协议)有关工作,促进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发展与首都发展的全面融合,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服务”的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首善意识,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强化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工作水平,通过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确定的有关内容,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求实、创新、效能的原则,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坚持审批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加强统筹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全过程服务工作,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横向联动,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长效服务工作体系。

(三)工作目标。通过推进落实2009年以来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北京市各自优势和资源,完善首都服务功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推动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实现北京市与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二、        职责分工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筹(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外联服务办承担),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的原则推荐落实战略框架协议相关工作。

(一)市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相关事宜,建立健全服务工作体系;负责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关于战略框架协议的工作。

(二)牵头单位主要职责。牵头单位是指发起或启动战略框架协议的相关部门和区县,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会同相关单位与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建立战略合作高层协商机制和具体工作层面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进和落实战略框架协议中的相关事项,做好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密切与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联系,沟通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落实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在战略框架协议中承诺的事项进行跟踪,了解落实情况;及时上报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三)相关单位主要职责。相关单位是指战略框架协议中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区县,主要职责是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战略框架协议推进落实工作;根据本单位职责做好战略框架协议涉及事项的主动服务工作。

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应在履行战略框架协议中的承诺事项时,与牵头单位建立战略合作高层协商机制和具体工作层面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与北京市有关单位沟通相关情况。

三、        保障机制

(一)建立战略合作高层协商机制。对于通过具体工作层面沟通协调不能解决的难点问题以及战略框架协议涉及的其他有关重大问题,建立战略合作高层协商机制,报请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或分管副市长会同相关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高层领导进行充分协商,专题协调。

(二)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会同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牵头单位及相关单位适时召开情况沟通会,对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能够解决的,有关部门要予以积极落实;确实存在困难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市政府。

(三)建立具体工作层面沟通协调机制。由牵头单位负责,会同相关单位与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定期召开战略框架协议推进会,沟通情况,研究解决战略框架协议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能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市政府。

(四)建立联系人制度。为便于开展工作,方便联络沟通,及时掌握推进落实有关情况,各牵头单位要建立战略框架协议工作联系人制度。由各牵头单位的一把手或主管领导负责,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进行该项工作,落实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及有关单位的具体联系人,并明确相关责任。联系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的联络沟通,定期通报本单位的服务任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本单位服务任务的督办、落实等工作。

(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要定期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相关事宜办理状况、主动服务情况以及其他有关重要情况等信息,市政府办公厅整理汇总后报市政府。战略框架协议推进落实过程中的重大进展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在《北京市对外联络服务动态》中进行反映。

(六)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对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有关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并根据责任制有关规定,督促、掌握有关单位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按照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的性质和职能,实行统一考核。对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内的部门,将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工作情况作为专项考核的一项内容。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工作具有政治性强、影响力大、涉及面广、领导关注度高和协调办理难度大等特点,各部门、各区县要牢固树立全市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将其作为本部门、本区县重要任务之一,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要完善制度,整合力量,强化服务,营造环境,做好责任到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把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各区县相互支持和配合。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区县要密切合作,出真招、下实力、协调推进、形成合力。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开展推进落实战略框架协议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将服务工作引向深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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